(综合讯)为鼓励大陆台商回流,台湾行政院会今天通过“大陆台商回台补办许可措施”,将在不变更百分四十投资上限的前提下,弹性放宽上限计算基础;已达上限者,未来一年内若新增在台湾的投资,其中的百分之四十可加计到登陆投资限额。
台媒体报道,行政院会办理“大陆台商回台补办许可措施”,第四度“大赦台商”。违反规定赴陆投资者将“从轻发落”,违规投资金额在二千万到一亿美金者,仅处以新台币五万到十万元不等的象征性罚款,超过一亿美金者则以个案处理。行政院长张俊雄也宣布,百分之四十投资上限的计算基础将弹性放宽。
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表示,只要未来一年在台新增投资,每一百元,就可再投资大陆四十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