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并经市领导同意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雇员30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和职位要求
招聘岗位和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
二、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
1、具有临海户籍;
2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
4、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;
5、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6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;
7、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三、报名
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,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1、报名时间
2008年4月14日——15日(8:30—16:30)
2、报名地点
临海市公安局大楼五楼政治处会议室(临海市清化路200号)
3、报名手续
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提交手工填写的《临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雇员报名表》(可网上下载,详见附件2)一份、本人2007年后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两张和国家承认的学历(学位)证书、身份证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;对报考人员在报名中,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发现,取消资格。
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。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计划1:3的,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。
考生须在2008年4月24日至4月25日凭“准考证领取证”到临海市公安局五楼政治处会议室领取准考证,逾期视作自动放弃。
四、考试
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,笔试成绩占60%,面试成绩占40%。
1、笔试
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、相关专业知识(详见附件1),每门满分为100分。
笔试时间:2008年4月26日(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)。
2、面试
根据笔试成绩,按招聘职位计划1: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(报考岗位序号1——5职位的,进入面试人员需测试计算机文字输入,不计总分,只评定是否合格,评定为合格的可参加面试;测试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)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,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。
面试时间、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。
五、体检和考核
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,按笔试成绩的60%,加上面试成绩的40%合成总成绩(保留两位小数)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:1的比例确定体检、考核对象。总成绩相同,笔试成绩高的在先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》;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。如体检、考核不合格,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的依次替补。
六、公示、聘用
1、经考核合格人员,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,并在临海人才网上公示5天。公示结束后,办理聘用手续。
2、聘用人员属公安局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(临时工)性质,实行人才(劳务)派遣。
3、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,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,予以解聘;
4、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月收入1200元左右,并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。
附件1、临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文职雇员岗位、职位要求
2、临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雇员报名表
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
临海市公安局
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
附件1.xls
附件2.doc